2024-01-02 13:15:18 | 基础网
没有区别,长沙学院就是长沙大学,学院和大学是同一级别。
1、长沙学院
长沙学院(Changsha University),简称长大,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组建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是“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获批为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建设项目,获评为“湖南省文明高校”。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2、学院和大学
根据教育部2006年9月28 日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和2006年9月26 日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大学和学院的主要区别是。
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扩展资料:
长沙学院的发展有三个源头。按照时间先后,分别是湘江师范及其前身长沙市革委会师训班、长沙职业技术师专及其前身长沙基础大学和作为职业大学的长沙大学。
1983年5月4日,长沙大学创办。长沙大学为湖南省第一所职业大学,是由教育部接受世界银行贷款,在全国首批建立的17所短期职业大学之一。
学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依靠地方投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定址北区熙宁街39号(原长沙市第九中学校址)。
学校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聘请教授、讲师、工程师等兼职教师授课。各专业面向长沙市、郊招生并实行走读。主要从参加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大专录取分数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制3年。
学生每期交纳少量学费,书籍、伙食、医疗、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经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由省教委统一派遣,享受大专毕业生待遇。
1983年9月18日,长沙大学正式开学。
1993年5月4日,长沙大学举行建校十周年庆典。
1995年6月13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呈请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1995】74号函转报国家教委,要求将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成建制并入长沙大学。
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教发函[2004]145号文件同意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建立长沙学院。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
参考资料来源:
长沙学院——学院概括
参考资料来源:
——大学和学院
长沙学院(原长沙大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附近的公交站有:
1、月湖公园北-公交车站
直达车:132路;136路;808路;901路;星沙105路;星沙2路。
2、长沙大学-公交车站
直达车:132路;136路;808路;901路;星沙105路;星沙2路。
3、洪山桥-公交车站
直达车:113路;132路;136路;805路;808路;901路;星沙105路;星沙2路。
4、福元路山月路口-公交车站
直达车:203路;807路
5、长大附中-公交车站
直达车:203路;807路;城乡2号线;星沙20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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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各地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已经公布了,为了方便考生们进行志愿填报,我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长沙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长沙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沙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学院;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1077;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邮编410022);学校官网:。
第三条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和艺术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1%以内。基础网
第十一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录取到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二)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级统考(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三)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专业类别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要求。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可通过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长沙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各招生专业的具体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上述文件对功能材料、生物制药专业未明确色觉异常要求,因完成学业的需要,学校要求功能材料、生物制药专业报考者无色觉异常。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长沙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新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查(复检、复试)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并构建了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和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长沙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附:
长沙学院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261447(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 [email protected]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261284
长沙学院(长沙大学)开放时间是什么长沙学院(长沙大学)开放时间:全天开放长沙学院(长沙大学)景点介绍: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面向全国15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实行湖南省与长沙市共建、以长沙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一所由省会中心城市主办,主要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长沙有什么大学一本和二本长沙一本、二本大学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等。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创办时间:1953年类别:公立大学类型:军事大学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校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学校官网:中国人民解放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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