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四川户口可以报贵阳市哪些高中?相关的问题,今天,基础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贵阳市高考2023时间
贵阳高考时间是2023年6月7日至9日。
扩展资料:
1、高考报名时间
高考报名时间通常在考试前数月启动,考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由于各省份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请贵州省考生及家长关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最新政策和流程。
2、高考准考证和考场安排
高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高考的必备证件。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下载打印,如有问题需及时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解决。考生的具体考场安排在高考前几天公布,考生需要提前规划好交通和住宿等方面的问题。
3、高考注意事项
高考对于考生来说十分重要,在参加考试前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此外,考生还需注意以下事项: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注意考试时间,掌握答题进度等。
一般看考场的时间是在考前的三天,基本上你去看考场,提前确定你考试是在哪个教室,以防到高考的时候不要走错了,时间上来不及。
高考时间非常紧张,因此考生需要注意时间。具体而言,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答题任务。在考试前,考生可以通过练习来提高自己的答题速度,以便在高考中更好地利用时间。
高考是一项非常严谨的考试,因此考生需要注意细节。具体而言,需要注意答题步骤的完整性、逻辑的严密性、语言的准确性等方面的细节。此外,考生还需要注意检查答案,确保自己的答案没有错误。
基础网
4、高考后续工作
高考结束后,考生需要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志愿填报等后续环节。同时,在等待成绩公布期间,考生可提前了解有关高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情况,以便做好志愿选择和调整。

四川户口可以报贵阳市哪些高中?
四川户口是否能报考贵阳市高中取决于随迁子女是否符合贵州省《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暂行规定》: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
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就地入学。如果不符合条件,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贵州省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暂行规定》
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各职能内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应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应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应提供外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提供外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应出具以下报考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务工证明、社保证明,考生居民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州)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部队转业(复员)证、接收单位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初中及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初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六条 不符合本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如下办理:
(一)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二)户籍已迁入我省的,可将户籍迁回原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也可申请在我省报考第三批次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九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不能再享受此资助,名额每年由教育厅下发给各高职学校,再由学校决定受助学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第二十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对象:贫困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3000元/35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区分档次)
2.教育精准扶贫
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专项助学金和3500元免(补)学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三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郑老师 18984391009 王老师 15285157399
水利工程分院:杨老师 18984391201 刘老师 18096115083
土木工程分院:卢老师 18984391213 邹老师 18984391218
电力工程分院:王老师 18984391118 盛老师 18984808119
管理工程分院:陶老师 18984391096 龙老师 15338512898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0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1044586533 455015739
学院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基础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基础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基础网:
www.bjcybags.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