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1-17 14:25:29 | 基础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22隶属于:教育部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基础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夏季 高考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 志愿 录取。

春季高考: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同一类别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 语言 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 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 考试 、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毕业 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523777804

E_mail:whhyxyzsb@163.com

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20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学校本部和威海各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两个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招生委员会汇报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报考我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符合相应招生简章要求。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高考实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实考分数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 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8.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9.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10.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如遇政策调整,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 0531-8856478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3636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631-5688282,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基础网

2013山东高考填报志愿相关问题

基础网(https://www.bjcybags.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3山东高考填报志愿相关问题的相关内容。

二、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3日结束。
(一)提前批
1.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7月10日—12日。
4.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直招士官专业。录取时间:7月13日。
(二)自主招生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三)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6日—2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本科一批一志愿、体育类专业本科一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四)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3日。
(五)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3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三、志愿设置
(一)文理类
1.提前批:本科设一志愿、二志愿及调剂志愿。一志愿填报1所高校,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所高校,调剂志愿设3类高校及专业(军事、公安、其他)是否服从调剂。专科设1个高校志愿和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自主招生批: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含艺术、体育特长资格)的高校一致。
3.本科一批: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4.本科二批: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还可选报2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其他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批: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春季高考招生等科类
1.艺术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本科一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专科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专业本科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增加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专业专科(高职)批设一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增加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只设1个高校志愿。
4.实践生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
5.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批均设一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一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增加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月29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一志愿。
2.7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专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体育类本科一志愿。
3.7月22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本科一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4.8月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本科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以上均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文理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批一志愿,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志愿。
5.8月10日,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6.8月13日,填报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引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应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充分体现其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更不得擅自修改。
4.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
(三)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高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工作。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应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五)招生高校在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或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因未及时上载或上载信息错误造成的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善后。
(六)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的管理和监督,使用时应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处理因其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七)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填报,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一般不允许招生高校通过电话再次征求考生志愿。
(八)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六、分数线的划定
(一)文理类
1.填报志愿资格线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2.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招生计划1∶1.2全省统一划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120%确定。
本科军检分数线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直招士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2次划定:
(1)根据本科二批招生计划划定省属线,济南、青岛2市的分数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
(2)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有效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同步平行降分。
专科(高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一次性划定,全省执行同一分数线。
(二)艺术类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的招生计划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
对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文化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全部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测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实践生
根据实践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合格考生文化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实践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本科二批第一次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执行。
(七)优秀运动员
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按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
1.提前批
招生高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投档比例,须于投档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二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按照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一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
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3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征集志愿;提前批专科在填报相应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直招士官专业不调剂。
2.自主招生批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包括取得艺术(体育)特长加分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全部投档,招生高校依招生章程确定录取结果。自主招生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
(1)投档比例。
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
(2)模拟投档。
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00%、105%、110%、120%分别提供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提供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据此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及专科(高职)批次不实行模拟投档。
(3)平行分投档。
考生投档分(高考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基本能力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基本能力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征集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
调剂志愿投档。⑴本科一批。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生源情况,按1∶1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⑵本科二批。设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其他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两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两类选项,按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先、其他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后的顺序,按考生分数(位次)依次投档。⑶专科(高职)批。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依次投档。
计划调整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二)艺术类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艺术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一志愿相同。
(3)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校考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艺术专科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一志愿相同。
(4)美术类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
1.在全省体育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2.体育类本、专科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科分2次、专科1次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一志愿相同。
3.若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数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随机调剂投档。
(四)春季高考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类别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
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类别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类别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不予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第一次划定的本科二批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优秀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向招生高校投档。本加分政策仅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八、特殊类别录取
(一)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相应的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三)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三侨考生”,其高考成绩低于所报高校投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当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予以投档;华侨大学招收的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四)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五)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招生部分单设代码。
(六)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招生。招生高校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为夏季高考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用人单位为北海舰队和第二炮兵。
考生于7月5日填报志愿,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七)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本科招生试点。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属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仅限经过相关高校资格审查、面试合格考生填报,录取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八)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3]73号)执行。
(九)军队高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3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3]72号)执行。
(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十一)飞行员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类单独招生、艺术特长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前印发各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sdzk.gov.cn )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sdzk.gov.cn )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如需使用预留计划,高校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每个志愿或征集志愿轮次录取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前)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的公函以传真形式提供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还须通过高校端系统中“批件投档”功能制作批件(具体要求见《录取指南》)上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予以办理或答复。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包含有体育测试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电子档案中同时包含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下载方式见《录取指南》)。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之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相关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载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寄送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书面分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

以上就是基础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基础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基础网:www.bjcybags.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加分政策 高考
与“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济南高考保送学生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济南高考保送学生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

2024-11-06 02:55:22
东方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东方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4-11-09 01:25:55
俄语高考班加分政策 海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俄语高考班加分政策 海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辽宁2024高考普通类本科批投档最低分最新公布2024年辽宁高考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历史类】最低投档线公布!其中安徽财经大学的经济学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物理类投档最低分为561分。更多相关内容,一起往下看吧。辽宁2024高考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最低投档线院校编号招生院校专业编号招生专业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分相同考生排序项(一)(二)(三)(四)(五)(六)(七)语数成绩语数最高成

2024-11-15 19:51:57
浙江高考加分项政策解读 绍兴文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高考加分项政策解读 绍兴文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2024-12-26 09:03:43
历年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考试要求和规定高考考试要求和规定如下:高考是我国选拔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及其他高等院校的重要方式,是一项全国性的统一考试。下面将从考试内容、时间安排、考场规定、特殊考生安排、舞弊打击、考试重视和意义、提高考试成绩的方法和建议、高考改革与探索等方面对高考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介绍。1.考试内容高考涉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和政治八个科目;不同省份可能

2024-10-15 03:28:45
三门高考保送政策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三门高考保送政策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

2024-11-09 07:13:55
临汾高考加分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临汾高考加分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独生子女补贴新规定:首先由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持有此证可享受以下待遇:发证期身份为职工或者城镇的子女十四周岁内,适当奖励,奖励金和保健费由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一半;农村居民,当地政府应帮助父母办理养老保险;独生子女不建在,当地政府应发放一定的扶助金等。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4-10-23 06:49:33
晋中高考加分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晋中高考加分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二、院校代码:10118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五、办学层次:本科

2024-11-28 21:52:05